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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0-10-14 字体: [ ]

张晓燕、杨建琼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一、关于“政府要加强研究和协调,把解决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问题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的建议。我县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始于2018年,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并纳入了民生工程积极组织实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住建、财政、经信、国土、市场监管、公安(消防)、陵江镇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各部门的职能职责进行了明确细化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房管局,负责统筹协调。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难点问题;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及时做好省财政奖补和县财政扶持的申报工作,并加强资金管理;四是强化质量安全。按照特种设备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注重施工的规划审批和监管,确保了工程优质无事故。

二、关于“出台苍溪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的建议。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文件精神,并借鉴广元市内及市外周边县(市)区既有经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政府于2018年4月13日印发了《关于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的实施意见》(苍府办发〔2018〕13号)。同时,为规范工作流程,印发了《苍溪县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指导手册》,进一步明晰了各项工作要求。

三、关于“允许企业采用‘居民申请、免费安装、有偿使用的代建租用’模式”的建议。一是电梯的安装及使用管理归属特种行业,为确保使用安全,必须按照行业规定统一建设模式,规范日常管理;二是经市场调研,采用该模式资金回收周期长,投资方均不愿意投资建设,同时部分电梯使用者对租用电梯有异议,无法达成租用协议;三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坚持民生优先的原则,立足我县实际,积极探索社会多元参与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的新模式,克服困难,继续努力把我县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做得更好。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唐 玮 联系电话:13551646288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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