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在明、向明军、李仲良、马子福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尽快解决土坯房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2019年1月,县委县政府出台的《苍溪县“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2019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苍委办函〔2019〕1号)文件,明确土坯房拆旧建新原则上要进聚居点,聚居点要靠景区、园区、场镇科学建设,鼓励乡镇在已有的易地扶贫搬迁、土地增减挂钩聚居点基础上进行拓展、扩建、提升;鼓励乡镇对一公里内的“四类重点对象”以组为单元统建、联建,形成新的聚居点,并对配套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财评后,给予一个聚居点不超过50万元的适当补助。
目前,省市两级虽然出台了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但并未配备相应的补助资金,因此我县农村土坯房改造政策无省市补助资金,属县财政全额补助。今年6月,县审计、财政、住建、扶贫开发、发改等部门联合对我县县本级实施的住房改造政策进行了审计调查,并锁定了相关的建房数据和应兑而未兑的补助资金额度,但由于目前我县财力吃紧,相关部门正在筹集资金,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分批次解决。
同时,我局也在积极和省市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对接,争取补助资金,采取上级财政争取补一批、本级财政拿一批等方式多方筹集资金,加快解决我县土坯房改造聚居点补助政策,提高农村居民幸福指数。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唐 玮 联系电话:13551646288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