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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0-10-14 字体: [ ]

陈孝红、黄新福、樊宁、李斌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解决农村D级危房改造资金及土坯房改造资金”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复函如下。

2018年3月,为高标准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应改尽改,应建尽建”和“两年任务一年完成”的要求,我县对农村危房改造四类重点对象外的一般户危房一并实施了改造,其中维修加固1145户(补助资金于2019年5月已全额拨付),拆除重建经审计、住建、财政、扶贫、发改等部门联合调查全县共认定1606户,按3.5万元/户计算,需补助资金5621万元。

2019年1月,县委县政府出台的《苍溪县“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2019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苍委办函〔2019〕1号)文件,对全县农村土坯房按“四个一批”进行分类整治,共计实施土坯房改造5567户,共需补助资金6467.5万元。

目前,省市两级虽然出台了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但并未配备相应的补助资金,因此我县农村土坯房改造和2018年实施的一般户住房改造政策无省市补助资金,属县财政全额补助。今年6月,县审计、财政、住建、扶贫开发、发改等部门联合对我县县本级实施的住房改造政策进行了审计调查,并锁定了相关的建房数据和应兑而未兑的补助资金额度,但由于目前我县财力吃紧,相关部门正在筹集资金,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分批次解决。

同时,我局也在积极和省市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对接,争取补助资金,采取上级财政争取补一批、本级财政勒紧拿一批等方式多方筹集资金,加快解决我县土坯房改造聚居点补助政策,提高农村居民幸福指数。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唐 玮    联系电话:13551646288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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