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模荣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规范完善建立我县乡镇村道指示牌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十三五”期间,我县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交通强国”战略部署的同时,坚持大力发展农村公路建设。目前,我县已实现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和乡镇、建制村通客车“两个100%”,村组道路硬化路达到了75%以上,极大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出行条件,有力促进了乡村产业和旅游业发展,为加快农村脱贫奔康打下了坚实基础,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县实施的部分通村公路,由于受资金等因素影响,未规范设置道路指路标志标牌的问题依然存在。
一、关于“相关部门普查我县乡镇村级道路指示牌的建立情况,对没有建立的建设督促加以建立”,“在乡镇村级道路主要分支路口处必须在道路指示牌上明确去往的目的地。如苍溪县五龙镇三会村建立的道路指示牌就是较好的示范”的问题。我局将本着“实事求是、按需建设”的原则,组织相关人员及乡镇对全县农村公路道路指路标志标牌设置情况进行摸排。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和整合涉农资金,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设置乡镇村级道路指路标志标牌,同时加强乡镇技术指导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更大的方便。
二、关于“在一定乡镇区域内统一道路指示牌,凸显当地标志性特色”的问题。农村公路道路指路标志标牌是依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86-2009)》《国家公路网标志调整工作技术指南》等技术规范进行设置的。在一定乡镇区域内统一道路指路标志标牌设置,凸显当地标志性特色,是不符合农村公路指路标志标牌设置技术规范要求的。涉及旅游的地点及区域,如我县的五龙镇“三会现代农业园区”、东青镇“寻乐书岩园区”以及“梨仙湖湿地公园”等是依据国家及四川省《旅游标志牌设置规范》等要求设置指路标志标牌,凸显了我县当地标志性特色。下一步,我们将按要求统一规范设置道路指路标志标牌,在特色旅游乡镇凸显当地特色文化元素,提升道路标志标牌品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苍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