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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6号提案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5-09-15 字体: [ ]

冉金灵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进撂荒地复耕整治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函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预防引导机制”的建议

1. 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县、乡镇、村三级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将撂荒地整治纳入考核。压实基层党委政府的监管责任,明确承包户、种植户的法律义务与耕地保护要求。

2. 动态巡查监管: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组织乡镇、村组定期开展耕地利用情况排查。结合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动态跟踪耕地撂荒情况,形成“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的工作闭环。

3. 完善激励政策:制定差异化补贴政策,对主动复耕的农户给予资金支持,重点倾斜于复耕难度较大或连片整治的地块。同时,优化土地流转服务,搭建县、乡镇两级流转平台,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撂荒地整治,探索“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模式,解决劳动力短缺导致的二次撂荒问题。

二、关于“实事求是开展整治”的建议

1. 精准核实图斑: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开展耕地现状专项核查,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修正卫片图斑误差,建立撂荒地整治台账,确保整治对象精准识别、整治范围科学划定。

2. 分类施策复耕:遵循“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原则,制定差异化复耕方案。对耕作条件较好的地块,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对坡度大、基础设施差的地块,采取生态修复或调整种植结构等方式分类处置,避免“一刀切”。

3. 提升基础设施配套:统筹涉农资金,重点完善撂荒地周边灌溉排水、机耕道路、电力设施等配套建设。推动农田水利设施改造升级,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撂荒地整治项目,提升耕地宜机化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

三、关于“依法依规开展整治”的建议

1. 加强法规宣传:通过村务公开栏、新媒体平台、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群众耕地保护意识。

2. 严格监管措施:建立撂荒耕地预警机制,对长期撂荒地块依法依规发放《复耕提醒书》,明确整改期限。对拒不履行复耕责任的农户,探索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经营权、纳入信用惩戒等方式进行约束。

3. 规范整治程序:严格整治标准,杜绝简单“清零”图斑的应付式整治。整治方案需经专家论证、群众认可,确保整治措施合法合规、符合实际。定期开展整治效果评估,防止“虚假复耕”现象。

四、关于“全域统筹开展整治”的建议

1. 项目融合带动:将撂荒地整治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创建、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等深度融合,优先在整治成效显著的乡镇打造示范片区。引导农业企业、合作社参与撂荒地开发,发展特色种植、生态农业等产业,提升土地综合利用效益。

2. 提升社会化服务:培育壮大农机服务组织,推广全程机械化作业,降低耕作成本。建立“农技专家+合作社+农户”服务模式,提供种植技术指导、病虫害防治等全程服务,保障复耕地块持续利用。

3. 建立长效机制:探索撂荒地整治与金融保险联动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专项信贷产品,支持复耕种植。推动建立撂荒地整治专项基金,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方式,保障整治资金可持续供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温仕雄 联系电话:0839-5583110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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