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艳、张晓霞、向思琳、赵海艳、伏平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因时因地制宜解决农村撂荒土地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一、关于“耕地恢复工作不应搞‘一刀切’”的建议
你们提出的“部分图斑恢复不合理”“缺乏综合考量”等问题,我们已高度重视。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调研评估: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全县图斑地块开展土壤、水利、生态等综合评估,建立“一地一档”台账。
2.动态调整图斑任务:对确不适宜耕种的地块,按照程序申请调整,优先将土壤条件好、水利资源有保障的地块纳入恢复范围。
3. 分类施策:对陡坡地、林区边缘等特殊区域,探索“生态修复+特色农业”模式,如发展林下经济、中药材种植等,避免盲目恢复耕地破坏生态。
二、关于“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的建议
针对恢复地块存在的水资源短缺和交通不便问题,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行努力:
1.水利设施建设: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在符合条件的区域推进灌溉渠、蓄水池、水坝等水利设施建设,完善田间灌溉网络,提升抗旱保灌能力。因地制宜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如滴灌、喷灌等,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2.优化道路交通:分批次实施“产业路”建设项目,重点打通耕地集中区域与主要交通干线的连接通道,改善农机通行条件。对现有农村道路进行拓宽、硬化升级,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坡道、错车平台等设施,降低农产品运输损耗。
3.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补贴、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优先向撂荒地整治区域倾斜。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拓宽融资渠道。
三、关于“出台耕地恢复后的土地流转支持政策”的建议
为解决土地权属纠纷、促进流转,我们将从以下工作进行落实:
1. 政策制定:研究起草《苍溪县耕地恢复后土地流转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流转程序、收益分配、纠纷调解等机制,为耕地恢复后的土地流转提供政策支撑。
2.权属确认:联合乡镇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恢复耕地进行权属核查登记,颁发土地经营权证书,保障农户权益。
3.流转服务:在各乡镇设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供政策咨询、合同签订、价格评估等“一站式”服务,引导土地向种植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温仕雄 联系电话:0839-5583110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