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兴成、汪爱萍委员:
你们在政协苍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提振育龄人口生育意愿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7.11”世界人口日,推出“生育友好主题宣传活动”“托育服务宣传月活动”,系统解读《广元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十条措施(试行)配套实施细则》,在苍溪发布、健康苍溪等进行了系列宣传,扩大了知晓范围,宣传了积极健康的生育观。
二、加强政策兜底。2024年10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4〕48号),2024年12月25日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广元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十条措施(试行)》(广府办发〔2024〕29号),2025年4月1日市卫健委、医保、税务、公安、公积金管理中心、住建、广电、财政等部门联合印发《广元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十条措施(试行)配套实施细则》(广卫发〔2025〕4号),对上述文件2025年4月18日苍溪县卫生健康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转发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执行,结合苍溪实际,提出了贯彻执行的具体程序、时间等,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就你所关心的生育医疗待遇保障、医疗保险补贴、育儿补贴、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育儿家庭购房补贴、育儿家庭公办旅游景区(点)免门票等多项措施已经落地实施。
三、强化女性权益保障。对全职在家女性生育二孩每月发放2000元的生活补助的建议,已及时将该建议上报县人民政府争取落实,鉴于我县财政异常困难现状,暂时不能实施,条件改善了可能稳步推进。若男方因出轨等原因导致家庭破裂,法律确保男方净身出户且每月向女方及孩子支付高额的赡养费的建议,我们已向县人大教科文卫委以建议形式提出,逐级向市、省人大争取立法解决。
下一步,我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统一标准,规范制度,加强管理,积极落实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提振育龄人口生育意愿,推动实现县域人口增长和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奉猛 联系电话:0839-5222811。
苍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