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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第31号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5-09-30 字体: [ ]

王娟委员:

你在政协苍溪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破除物业堡垒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的建议”收悉。感谢你长期以来对我县新能源工作的关心,针对你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并落实专人负责提案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扎实推进宣传和培训工作

今年以来,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国网苍溪县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聚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结合物业小区实际,组织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召开政策宣讲工作会3次,多部门联合深入物业小区开展现场指导检查2次,加强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安全管理。通过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等载体,依托法治宣传日、全国消防日等节点,宣传普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相关知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推动物业企业提升业务能力,切实为居民做好“一站式”服务,营造良好人居氛围。

二、强化充电管理筑牢安全防线

今年以来,国网苍溪县供电公司已全面开展全县小区供电容量核定工作,精准排查用电负荷承载短板,提前谋划“十五五”小区供电设施改造计划。受理的充电桩安装业务,均现场勘查电力容量、布线条件,并与物业、居民协商优化接入方案,确保接入安全。相关县级部门也将小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纳入物业消防安全管理重要内容,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对县城区38家物业服务企业、56个物业服务项目开展了安全大排查,进一步落实物业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物业小区充电设施安全防范工作。

三、加强物业行业管控和处罚力度

今年以来,我县印发了《全县“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具体实施工作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及重点,全面压紧压实责任链条,细化时间节点及任务分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12次,合力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针对相关部门已出具书面文件确认可以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但物业服务企业拒不履行配合职责的,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采取约谈负责人、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记录不良信用信息等方式予以处理,督促其整改落实。

四、切实提高物业行业整体服务意识

今年以来,我县物业行业主管部门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物业企业服务意识。一是以业务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持续做好《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广元市物业管理办法》宣贯和培训,使广大物业管理人员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各项制度规定,不断提高物业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推行“红黑榜”机制,每半年通报一次,评价结果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参加招投标、行业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强化部门联动,常态化开展物业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三是配合属地乡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双向监督,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业的监管指导,畅通问题反馈渠道,鼓励居民参与小区治理,合力化解物业服务难题。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政策,进一步引导企业、个人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配合相关部门,促进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共同维护物业小区良好的治理秩序。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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