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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8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5-09-30 字体: [ ]

刘辉、李永贵、李江龙、仲剑、冯勇代表:

你们在苍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规范居民小区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县新能源工作的关心,针对你们提出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并落实专人负责建议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强制容量评估与增容的建议

为切实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充用电需求,国网苍溪县供电公司已全面开展全县小区供电容量核定工作,精准排查用电负荷承载短板。针对核定中发现存在容量缺口的小区,计划在“十五五”期间改造部分小区供电设施,从根源上破解供电瓶颈,确保居民日常用电及新能源汽车充电稳定可靠。同时,我们将根据国家政策投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二、关于规范充电设施规划与管理的建议

目前我县新建小区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控制指标均严格按照《广元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即所有项目要达到100%预留安装条件,其中居住小区项目配建比例要≥总停车位15%,商业场所、社会停车场、大型共建场所等项目配建比例要≥总停车位20%。我县近几年建设的相关开发项目,均严格要求对停车位进行10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针对老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问题,因目前,我省“十四五”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已进入收官阶段,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也已开工建设,新申请的小区若未列入原改造计划,无法在政策窗口关闭后追加纳入,但可结合国网苍溪县电力公司“十五五”规划,计划在“十五五”期间对纳入规划的小区供电设施进行改造,尽可能满足群众的充电需求。

三、关于加强安全监管与技术支持的建议

我县高度重视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各行业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安全监管工作。我局今年以来,对2022年至2024年已竣工投运的公共充电桩已开展了全面检查,并加强在建充电桩项目监管,重点核查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消防、电力安全规范,严格检查设备质量与安装工艺,督促施工方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项目安全合规落地。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联合住建、经信、规划、消防等部门,统筹考虑,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尽快改变我县住宅小区电力容量不足问题,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采取合理措施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督促充电桩业主和物业企业加强充电区域日常巡视,落实安全责任。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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