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大军、李凤勇、文笃荣代表:
你们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非建制场镇污水治理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复函如下。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
自80年代以来,我县经过多轮行政区划调整,从68个乡镇调整为31个乡镇,调整后的非建制场镇共有35个。2019年9月,我局按照新的职能职责分工,按照“乡驻地、行政村、非建制场镇”三个治理层级,组织开展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重点实施了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居住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目前,桥溪、月山、白山、彭店、白鹤、浙水等6个乡政府驻地场镇建成投运生活污水处理站7座,元坝镇石门社区、元坝镇中土社区、云峰镇王渡社区、云峰镇五里社区、河地镇两河口社区、月山乡烟峰社区、龙山镇柏杨社区、歧坪镇南阳社区、漓江镇土鲤社区、龙王镇雍河社区等10个非建制场镇建成投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座,全县37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乡驻地场镇、行政村和非建制场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分别达到100%、83%、29%。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组织开展非建制场镇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排查行动,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确保排查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对接政策,加快规划编制。聚焦“十五五”规划编制,对接省市相关政策支持方面,针对现有非建制场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制定治理方案,争取纳入省市“十五五”规划项目清单,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实施。按照《苍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今年底完成白鹤乡伏公社区等5个非建制场镇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按照“十五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任务,持续推进非建制场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设施建设覆盖率达90%以上。
(四)强化统筹,保障有效运行。构建运维保障体系,建立非建制场镇污水收集管网维护制度,推动制定非建制场镇污水处理费用征收标准,确保运维资金有效保障;督促城乡污水处理厂(站)统一运营管理,采用国有平台或第三方运维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水平,确保设施有效运行。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苍溪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5587000。
广元市苍溪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