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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8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6-07-02 字体: [ ]

冯勇、谢小平、仲剑、李平、隆晓容代表:

你们好,苍溪县第十八届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8号“关于加快全县乡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县新能源工作的关心,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现如下。

一、关于强化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布局的建议。我局在全面梳理前期各乡镇、各部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的基础上,目前已基本完成全县充电基础设施现状及需求排查工作,正联合相关部门完善规划,按照“城区加密、乡镇覆盖、重点延伸”的布局原则,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充分完善我县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加快推动乡镇充电网络全覆盖。

二、关于创新建设模式,引入多元投资的建议。根据《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川发改能源规〔2023〕137号)相关要求,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一是在既有停车场(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二是在新建停车场(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无需单独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是新建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此外,结合实际需求,鼓励社会资本、民营企业加强合作,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分批推进项目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牵头督促各项措施落地,加快推进乡镇充电网络建设,真正打通绿色出行“最后一公里”。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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