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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4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6-07-02 字体: [ ]

韩顺军、苟兴发、李雪玲、侯艳玲代表:

你们好,苍溪县第十八届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64号“关于在边远乡镇和村(社区)集中区域增设充电桩(站)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县新能源工作的关心,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规划布局,纳入民生实事的建议。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及前期各乡镇、各部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情况,目前已基本完成全县充电基础设施现状及需求排查工作,我局正联合相关部门按照“城区加密、乡镇覆盖、重点延伸”的布局原则,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优先在乡镇交通枢纽、人口聚集较大等区域布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以满足群众充电需求。

二、关于加强电网配套,保障电力接入的建议。我局及时组织国网苍溪供电公司对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及时规划,充分结合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尤其对充电设施规划集中区域、重点乡镇场镇、交通节点等地。同时,国网苍溪县供电公司严格执行出资界面,对于集中式充电桩报装需新增变压器的,由供电公司出资建设至客户红线处;对于可在公用变压器下直接接入的低压充电桩,由供电公司出资建设计量装置及之前的供电设施,切实减轻客户投资负担,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建得起、接得进、用得上”。

三、关于创新建设模式,完善管护机制的建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我县公共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通过多元化投入,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同时,进一步督促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将充电设施全量接入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和“川逸充”APP,便于实施动态监测。在安全管理上,严格执行《苍溪县16个行业领域县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苍安委〔2023〕26号),强化相关部门配合定期组织开展在建充电设施安全专项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全县充电基础设施行业规范、安全、健康发展。




苍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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